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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三薪制大连企业管理提升实践
时间:2012-06-15 浏览次数:1991
 

为在相同岗位上,合理体现劳动者个人的劳动差别,决定执行一岗位三薪的办法,即正岗、副岗、试岗三种工资标准。
正岗标准:本岗位岗序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在岗位定员内,经考核合格并能独立地完成本岗位各项生产、工作任务(集体作业岗位上应具备带班生产的能力)的职工执行。本类职工一般掌握在本岗位定员人数的60%左右。
副岗位标准:正岗标准的下一岗序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在岗位定员内,虽经考核合格但尚不能完全单独地完成本岗位各项生产、工作任务(集体作业岗位上不具备带班的能力)或在本岗位岗龄未达到最低规定限度的职工执行。本类职工一般掌握在本岗位定员人数的30%左右。
试岗标准:正岗标准的下两个岗序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经考核成绩较差者,尚不能立即离岗的职工执行。本类职工一般掌握在本岗位人员总数的10%左右[工人岗位中十二岗序和干部岗位中十八岗序不执行试岗标准]。
大连众森管理咨询公司认为,一岗三薪制是拉开同岗位而付出不同劳动质和量的劳动者的工资差距的一种较好办法。正岗、副岗和试岗每年度经考核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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