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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管理咨询顾问解析“薪酬面议”
时间:2012-04-24 浏览次数:2398
 

   尽管多年来各级人才市场一再提倡、呼吁用人单位“明码标价”招聘人才,但现实才市招聘中,绝大多数企业还是喜欢“工资模糊、薪酬面议”。大连众森管理咨询公司发现,尤其是一些民营私企小公司,在取才用人上,往往采取一种颇为功利而又实际的原则:“在所有能为我所用且符合企业要求的应聘者中我选择要价最低的。”“薪酬面议”无疑给用人单位留下了较大的回旋余地且取舍的主动权在握,而对于求职者则成为一个关系成败、十分棘手的难题与障碍。
    那么,该如何应对“薪酬面议”?在此建议大家:
    一要客观报价。求职者不妨事先了解一下官方公布的各类岗位市场指导价位,掌握应聘岗位开价的上限、下限与中间值,结合市场薪资行情的权威分析或专家指教,对自身的素质、能力与经验有一个客观分析和估价,既不能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也不要“饥不择食”、过于委屈迁就。
    二要坚守原则。在求职过程中,当自身合理的开价一旦报出,就不能随意上涨或下落。信口开河,报价太高,用人单位不会轻易被你吓唬住;报价太低吧,自己心态也难以平衡。在才市上也时常看到这么一种现象:有的求职者听了企业介绍的取才标准后,顿时自惭形秽,自叹弗如,因此被问及薪资要求时便故意压低自己的开价,这样或许被录用的机会是有了,但事后可能很快就会觉得薪酬过低,亏了自己,即便录取也不会安心工作。因此,报价切忌要实事求是,不卑不亢,前后一致。
    三,不妨以“模糊”对付“模糊”,即:不要明朗开价,急于表态。这尤其适用于刚刚踏上社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同时也适用于应聘跨国公司、国有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等大公司、大集团型企业。因为大企业集团,对新来乍到的应届毕业生均有明晰的薪酬待遇和福利标准,决不会受你个人报价的高低左右,所以你还不如不开价为好。以“模糊”对“模糊”,有时不失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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